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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 2、该合同应为双务合同; 3、应原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意思表示; 4、应经原合同对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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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4)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5)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权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根据我国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把某一特定的或者全部债权债务转移给第三人,而不是只转让权利或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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