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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住房消费行为之一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已...
网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办理费:不收费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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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住房消费行为之一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理。租赁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员工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租赁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注: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话查询:咨询电话:96319或12329。
在线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
提取条件最新消息: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连续缴纳3个月可提取租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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