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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要依法建立相关的鉴定档案,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工伤鉴定,要坚持维护职工合法...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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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关联鉴定的回答为所谓工伤关联性鉴定,是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所患疾病受否由工伤导致,或者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是否由工伤导致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工作: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 (二)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四)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五)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六)工伤康复的确认; (七)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八)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1、有下列情形的能界定为工伤:在公司工作时因工负伤;在公司患上职业病的;外出出差期间因工负伤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的等。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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