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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逾期未交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即从规定缴纳税款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
滞纳金按每票货物的、进口环节、单独计算,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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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的税款*滞纳天数*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滞纳金按每票货物的、进口环节、单独计算,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关于税款滞纳金比例问题: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所谓滞纳金的征收比例是指滞纳金占滞纳税款的比例,通常按日计算。滞纳金具有经济补偿和执行罚的双重性质,在税收征管中,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日益受到重视,出于对降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负担的考虑,滞纳金所具有的经济补偿性质日渐突出,征收比例不断降低。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当日。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滞纳金=应纳税额×滞纳天数×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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