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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拿不到,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按时支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
1、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调查后,认为情况属实的,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如果单位逾期拒绝支付的,则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向工人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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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调查后,认为情况属实的,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如果单位逾期拒绝支付的,则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向工人加付赔偿金。
以下是工伤工资拿不到怎么办的解决办法: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调查后,认为情况属实的,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如果单位逾期拒绝支付的,则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向工人加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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