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申请执行的理由是什么

2022-08-14
行政机关作出的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或复议裁决书。这类法律文书,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属于行政强制或者行政诉讼执行的根据,自行政诉讼法生效实施后,已不再适用民事执行程序执行。 由于执行工作涉及强制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限制其部分民事权益,因此,不论何种法律文书,只要法律规定应按民事执行程序执行的,就只能由享有执行权的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行使民事执行权,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