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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有条件需要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一般规定五年内。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方式,它是指由于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因此能按照法律规定,在监外来执行刑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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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是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方式,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不适合监禁的特殊原因,因此可以依法在监外执行刑罚。那么,监外执行最多可以持续几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有前款第二项规定,可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计入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时,如果刑期未满,仍进行监外执行;如果刑期届满,应及时释放。
监外执行一年计算在刑期以内。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是不计算在刑期内的。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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