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本市开办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发展规划。开办者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具备必要的经营...
本条例规定的,由农业、林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商务、药品监督等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市场开办者、活动举办者或者柜台出租者未执行相关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提供食品仓储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存储食品和存储者名称等相关信息,留存存储者明和营业复印件。在仓储地点就地销售食品的,应当办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
本市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29人已浏览
3,447人已浏览
1,966人已浏览
4,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