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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终止不是解除。 2、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司如果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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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应属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满一年视为无固定期限,继续工作未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先解除劳动合同后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属于续签,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指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中间无中断的情况。 企业采用先解除劳动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因为没有到劳动局备案,很容易被当成违法解除处理,合同到期的还好办,直接根据工作年限补偿即可,年终奖是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可以不支付。比较复杂的是合同没到期的,要么贵公司不怕麻烦,通过经济性裁员,或者采取动合同法第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第(三)款,可以认为是对情势变迁的处理原则。其条文是:(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劳动合同法的情势变更原则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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