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通常认定的标准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非法集资受...
通常认定的标准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非法集资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被集资人应该放下自己特有的判断立场,提高警惕,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比如在全国影响极大的四川芝元投资有限公司和张蓉蓉等19人集资诈骗案,案件是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大量资金异动进而介入并侦破,因侦查时集资人尚能拆东墙补西墙,初尝甜头的被集资人对侦查行为产生抵触情绪,甚至用上访等形式对侦查机关施压,影响证据的收集、赃款赃物的扣押、查封等工作的开展,最终导致被集资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二、要相信办案机关和政府,并积极予以配合。有的被集资人出于让集资人继续经营以返还本利的美好愿望,明确要求办案机关对集资人不以犯罪论处,出现办案与被集资人认识不统一的情形,增加案件处理上的社会干扰与复杂性。三、要将被集资的相关证据保存完好,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的认定往往是一个让公检法部门都头疼的环节。书证往往表现为欠条、借条形式,但常常书证记载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集资人几乎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甚至有的在事发之后销毁账簿,导致办案人员很难准确查清涉案金额。在大量的案件中甚至存在被集资人根据集资人的要求通过自己账户或下线账户直接将款项转账到集资人指定的其他被集资人账户的情形,在帮助集资人实现拆东墙补西墙的犯罪环节的同时,这种杂乱的资金往来直接导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很难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身的出资额,从而影响办案质量,妨碍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有效打击。因此,集资人要注意保存并提供完整的集资凭证等资料,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明非法集资的相关案情,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减小损失。 由于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人数多、分布地域广、资产类型复杂,一旦发案,查清事实、锁定证据、处置资产非常困难,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经法院审判,如被告人上诉还需二审终审,判决生效后才能执行,才能返还退赔受害群众的损失。这个过程往往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因此,受害群众一定要有耐心,克服焦躁心理,保持理智平和情绪,相信政府部门一定会依规依法处置好该类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利益。同时,要通过合理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干扰和影响案件处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非法集资行为案发主要是因集资人资金链断裂,若依然能维持高额回报,则受趋利动机的影响,鲜有集资人主动报案。非法集资人被骗后指望政府大包大揽,让政府当“最后的付款人”,这是不现实的。试想,如果被集资人在事发前拿着高额回报,资金链断裂而事发后有政府埋单,如此处理,是对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非法集资行为的鼎力支持!政府部门又怎么可能无视法律如此而为呢?因此,非法集资受害者千万不能怀侥幸心理,指望通过上访、缠访、闹访、聚集等非理性途径来“维权”。必须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通过刑事审判手段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只能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广大群众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要相信“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这样的神话,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仔细甄别担保方式,必要时请专业律师保驾护航,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受害者受骗后不要到相关部门闹事,而是要相信的有关部门的办案能力并且还要积极配合调查;将案件涉及的签约合同、文件等保留下来作为有关部门调查的辅助材料;最后被害者要放弃原有的判断方式和贪图利益的心理,自己多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吃一堑长一智,受害后追悔就来不及了。
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提供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等材料。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受害人报警后,还应提供受骗的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嫌疑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等内,转账给骗子的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受害人务必提早报警 (1)在大多数维权中,受害人意见不统一阻碍了维权进程。 (2)在非法集资行为即将败露的时候,受害人可以先与相关人员谈判,要求将钱财退换。非法集资人希望息事宁人,与受害人交涉回款的可能性较大,但不能拖太久,时间拖久了就为非法集资人跑路提供了条件。 2、第一时间搜集四类证据,受害人需要搜集、保存的证据有四组,根据重要程度排列如下: (1)理财款项支付划拨证据。首先去银行卡开卡银行调出账户流水单,并联系该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款项划转流水单,并加盖其公章。 (2)合同协议类证据。纸面的投资协议一定要保存好。 (3)理财交流过程证据。纸面的宣传资料,以及在投资人群中的聊天记录,以及和非法集资宣传人的聊天记录和往来邮件。 (4)第三方证据。第三方证据主要包括非法集资人在媒体或者互联网上所做宣传的证据。 3、尽早申请冻结问题平台资产 (1)在问题初期,很多投资人希望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获得相应的赔付。如果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投资人可到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但是民事诉讼立案难度较大,需缴纳诉讼费用,花费不菲。 (2)不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对象已经触犯刑法,则面临的是刑事责任的追究。一旦立案,由公安机关侦查布控,效率高,花费少。但是在进入公诉程序后,不能再撤诉,无法把控案件进度,投资者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对象相关资产进行冻结,避免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生资产被藏匿或转移。 4、不能轻信“债转股”的解决方案 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平台出现问题时,都把“债转股”作为“救命稻草”。所谓债转股,即投资人再投资一些钱,成为平台的股东,把处在危机中平台盘活以后,再将欠下的钱还给投资者。受害人要警惕这种行为。 5、还可借助第三方的力量 在维权过程中,受害人可以通过向第三方寻求帮助,如向当地处非办举报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538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