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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可以对抗债权。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
离婚协议不可以对抗债权。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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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自由约定财产归属的同时也可自由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份额,但是,如该约定事先并没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则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质押可以对抗在前的债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知道,质押属于担保物权里面的质权和抵押权,同时担保物权跟债权相比,担保物权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质押也应当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以对抗在前的债权,有权优先受偿。 【相关延伸】 问:质押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答:存在以下情形的,质押消失: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离婚协议不可以对抗债权。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因此,离婚协议中对于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第 二、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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