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人民法院在认定涉外民事关系时会考虑下列因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人民法院在认定涉外民事关系时会考虑下列因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又称国际私法关系。民事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经常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四)发生变更或者消除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外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依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外国公民如果是定居在我国的,在我国境内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能力适用我国法律。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从事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从事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涉外因素包括两层含义,有三个判断标准,分别是:两层含义:(1)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2)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主权国家内部有独立法律体系的法域。三个标准:(1)主体: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2)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的;(3)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在国际私法上所称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从广义上来讲的,实际上是指民商事关系。它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发生在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等。具体可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6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