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补助金组:1、困难家庭:农村五保.低保等对象,他们盖房子一般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金。2、搬迁村庄的家庭:为了更好地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搬迁村...
补贴标准是: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5000元,其他贫困农户新房屋每户补助10000至15000元,维修住房补助标准根据房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住房补助标准各乡镇、各地户口不同,一般指一平方米补助多少,如2万/人。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准确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为每个贫困户建立档案和卡片,构建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应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贫困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支持,切实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的扶贫目标。 (2)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省级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国家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务农和务工为主,如2017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335元(各地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可优先评为贫困户: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买卖时,遇到违法建房怎么处理违章建房,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建房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3条)。但是,违章建房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房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房物建造人对违章建房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违章建房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房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违章建房之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临时性使用权。一旦建筑物被拆除,使用权随即消灭;或者违章建房取得合法性之后,该种违章建房之上的使用权也就消灭,转化为合法建筑的使用权(《城市管理条理》第32条和第35条)。 4、有权对违章建房收益。违章建房的所有人对违章建房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4人已浏览
1,087人已浏览
1,006人已浏览
5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