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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人可以对次级债设定赎回权,赎回时间应当设定在次级债募集五年后。次级债合同中不得规定债权人具有次级债回售权。次级债根据合同提前赎回的,必须...
募集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次级债债权人,并同时报告中国XX:(一)偿付能力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动;(二)预计到期难以偿付次级债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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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人的单个和股东的控制方持有的次级债不得超过单次或者累计募集额的10%,并且单次或者累计募集额的持有比例不得为最高。募集人的全部股东和所有股东的控制方累计持有的次级债不得超过单次或者累计募集额的20%。募集人分期发行次级债的,应当合并作为一次次级债适用前述两款的规定。
保险公司募集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额度。
募集人应当在中国XX批准次级债募集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次级债募集工作,募集工作可以分期完成。募集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募集的,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募集人如需募集次级债,应当另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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