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手续: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1、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手续: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证件: 需要提供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如果是二胎的,还需要提供准孕证;搜索 计划生育服务证,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四: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2016年1月5日取消了二胎生育服务证。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宣布二胎不准出生证明。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全面两个孩子的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生育第1胎子女的育龄夫妻,夫妻一方应当在怀孕3个月后、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办理登记手续。在境外怀孕生育第1胎子女,无法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夫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已经办理登记手续,胎儿流产或者子女死亡后再生育的,按生育第1胎子女的程序办理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3,109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