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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疫情预防管理期间,企业停止在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工资支付周期的,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员工协商调整报酬,轮流休息,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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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调整生产经营,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同时争取相关补贴等政策待遇。 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浙江省规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建议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该违法行为。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3、《劳动安全监督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安全行政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违反劳动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查;情况复杂的,经劳动安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瘟疫流行期间发工资。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员工协商调整报酬。轮流休息。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不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方法执行。3、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年薪不到5天的10年不到20年不到20年的,年薪为10天的20年的,年薪为15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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