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有犯罪事实的,则不可以进行无罪辩护,只能自愿认罪。 2、所谓当庭自愿认罪,是被告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 3、是否构成当庭自愿认罪,...
1、有犯罪事实的,则不可以进行无罪辩护,只能自愿认罪。 2、所谓当庭自愿认罪,是被告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 3、是否构成当庭自愿认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罪辩护与自愿认罪间的选择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来认定,如果存在犯罪事实的,则不可以进行无罪辩护,只能在自愿认罪的基础上进行轻罪辩护,而且两者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
1、有犯罪事实的,则不可以进行无罪辩护,只能自愿认罪。 2、所谓当庭自愿认罪,是被告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 3、是否构成当庭自愿认罪,实践中主要把握三点: 一是认罪须在当庭,被告人在侦查、起诉阶段认罪,而当庭不认罪的,不能构成当庭自愿认罪;有的被告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表示认罪的,一般也不应当认定为当庭认罪。 二是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被告人承认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即可。 三是认罪只要求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不要求被告人必须承认指控的罪名。
有犯罪事实的,则不可以进行无罪辩护,只能自愿认罪。所谓当庭自愿认罪,是被告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是否构成当庭自愿认罪,实践中主要把握三点:一是认罪须在当庭,被告人在侦查、起诉阶段认罪,而当庭不认罪的,不能构成当庭自愿认罪;有的被告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表示认罪的,一般也不应当认定为当庭认罪。二是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被告人承认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即可。三是认罪只要求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不要求被告人必须承认指控的罪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6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