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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二十年。 一、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 二、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
房屋租赁最长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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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最长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另一方面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 二、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房屋的修缮及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缮义务,影响承租方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出租方负有就租赁房屋所得依法纳税的义务; 四、出租方享有收取房租的权利; 五、出租方享有审查批准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方案权利; 六、出租方享有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收回房屋的权利。
(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 (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 (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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