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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2)而一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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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担保,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要是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担保承担责任。一般担保需要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法清偿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还需要注意担保期间,如果过了担保期间,担保人也就免责了。保证期间根本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欠条上如果写工资2字,是明确的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可以找劳动保障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明确写工资2字,不能确定是劳动关系,你可以找其他证据证明是因劳动关系所欠工资才能找劳动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可以是:以前上班的工作服、上岗证、员工名单、工资条等。如果找不到证据证明是拖欠的工资,这个欠条就是单纯的欠款,可以在2年内直接到法院起诉索要欠款。
其他的工人不知情就对其他的6个人不产生法律效力,谁写的借条由谁来负责还款。后面是说到要点上了,既然工人是在工作当中死亡的,应该是由所谓的屋主来负责的为什么要其他的几个人来承担十万块钱,他们是没有责任的呀。死者是在工地上意外身亡的,是应该属于工伤,如果有给工人上保险就应该有保险部门赔偿,没有上保险的就应该有雇主来赔偿,跟其它的人根本就扯不上关系。现在只有写借条的人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裁决借条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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