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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工伤事故可按下列方法进行索赔: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出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 2、...
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索要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主要有: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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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是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的,在工伤中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待遇都是一样的。首先需要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按照规定申请赔偿。因为各个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各有差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向非法用工单位索要工伤赔偿的方式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社会保险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29条规定了以下情形单位不得解除合同“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⑵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⑶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按照1987卫生部《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等法规来处理。 此外,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企业需要经济性裁减人员均要受一定的限制,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很多情形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并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法规给予补偿方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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