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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不给安置房,可以起诉要求赔偿。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
1、如果没有按照协议交房,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过期没有交房,不仅要支付过度费,还应该给与相应的赔偿。 2、对拆除补偿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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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给安置房的,被拆迁者可以拒绝搬迁,与拆迁方协商拆迁赔偿事宜,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或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您可以通过购买取得房屋产权从而获得安置补偿的。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如未按协议交房,可起诉赔偿。过期不交房,不仅要支付过度费用,还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货币补偿是拆迁安置的主要补偿方式。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一次性中断,不会出现延长过渡期、被拆迁人或用户不能及时拆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房质量差导致拆迁双方矛盾;第四,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确定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用的方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确定。货币补偿的具体方法因地而异,许多地方出台了法律法规来规范。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和市场价格进行差价调换。这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在被拆迁后拥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式反映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都可以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非公益性住宅的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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