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房地产证需要材料:1、办理登记申请,对于尚未登记的房地产,如有继承的房地产,以及遗赠的房地产和产权发生变化的房地产,当事人需到本地区房地...
第一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向房屋所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办理登记申请的事宜,对于那些尚未登记的不动产,比如有继承的不动产,以及遗赠的不动产和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当事人需要到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需要提交自己的材料。这其中包括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同时需要准备好你的不动产的产权,还要有一个来源证明,这个来源证明可以社区给你办理。 3.提交申请的时候需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上面主要的内容是你个人的一些信息,此时你要如实的进行填写,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咨询具体的工作人员,填写完毕交给登记部门。 4.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全部做好以后,登记机构会先检查你的表格和基本的证明,如果没有问题的话,登记机构就会受理。
不动产证办理需要的手续有: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