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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认购书,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认购书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为特殊情况,购房人确实不想买,是不能要求退还定...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闵行区碧江路X弄X号X室,建筑面积X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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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数额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定金是无法拿回的,至于购买协议,如果能代表您当时的意思表示则具备法律效力。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认购书签订后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私自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认购方是可以向开发商退还定金的,是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认购方反悔的,是不予退还定金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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