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暧昧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提供,但不是出轨的直接证据,不一定会被认定实质性出轨。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
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要同时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也就是说,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要同时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也就是说,聊天记录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伪造的、篡改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系;取得的手段合法。
QQ、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均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视听资料的一种。司法实践中,以QQ聊天记录、微信等电子证据向法院起诉的并非个案。目前有法院根据个案特定情况,推断网上聊天记录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并据此作为佐证以判案。但QQ聊天、微博、微信等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具有无形性、易破坏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等特征,存在着许多先天不足,证明力较弱。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网络的虚拟程度高,QQ、微信等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值得怀疑,法院在对此类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上存在很大的难度。二是由于聊天软件非实名制注册,聊天记录中的名字都是虚拟的,很多情况下不能认定其中那个网名就是当事人,这就使得聊天记录的证明力比电子邮件更弱。
这是出轨的苗头,要么是已经在进行中了,要么两方都有呢个意思就差一把火点着,我觉得暧昧短信就算不算证据也证明他有呢个出轨心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6人已浏览
1,114人已浏览
1,266人已浏览
1,0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