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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聘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
招用童工的处罚:非法使用童工的,每月罚款5000元。例如,使用两名童工3个月,罚款3万元。情形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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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招童工的处罚为: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按照以上处罚标准从重处罚。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九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招用童工一般会进行罚款,具体数额如下: 根据《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和平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四)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四条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按照每个童工每月处以1万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并可以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单位或者个人为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每介绍一人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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