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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或承租首次转让,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条件;(2)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在有形市场进行,办理土地登记;(3)受让人和承租方未付清...
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涉及面是非常广泛的,比如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还包括境外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并且依法使用中国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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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你准备的“集体土地如何变国有”的全部内容,ask.com小编提醒大家,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去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即可。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涉及面是非常广泛的,比如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还包括境外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并且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者就是中国国有土地使用者。那如果出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这个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呢?首先,第一点是,如果是以出让的方式取得的这个国有地使用权的这个国有土地还有进行转让的话,需要按照合同上面说好的已经缴纳支付过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且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如果是以划拨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同时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且还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补办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和缴纳出让金。那转让的方式又有哪些呢?首先,公开的方式,意思就是说是以公开的招标、拍卖等上网竞价的方式找到受让人的方式。另外,就是协议方式,就是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人通过和另一方进行资助协商自行找到了受让人的方式。这两种方式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的方式了。那么这两种转让方式的使用范围有哪些呢?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占主导的企业公司;以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了抵押权而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属于以上任何公开方式的转让范围的,也就是是以两方进行协议进行转让的企业公司,这类公司是需要有相关的证件证明该企业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分占主要成分的企业公司,不然也只能按照上述公开的方式进行交易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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