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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 元、1...
这个是不合理的,现在最低工资:根据浙江省政府3月1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4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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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浙江省工伤最低工资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浙江省将从2010年4月1日起对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而这个新的最低工资成为全国目前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浙江省政府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0元、8.0元、7.3元、6.5元四档。 据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08年9月1日。这次调整的标准,其增幅最高达到15.9%,最低也达到增长14.6%。
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时间:2010年4月1日)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0元、8.0元、7.3元、6.5元四档。 请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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