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是存在争议的。一种观点认为:父母生活并不困难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向子女要赡养费,其给付赡养费的请求不应得到支付。另...
1、我国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子女对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方面。 2.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3.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方面。 2.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3.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1、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2、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已婚的成年子女;3、父母有严重犯罪行为的子女,严重犯罪行为包括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遗弃子女、或强奸女儿等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5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