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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ΧΧΧΧ纠纷一案,你法院管辖异议上诉书院已于Χ年Χ月Χ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现提出异议。 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管辖异议应当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但上诉状可以交给一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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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主要是为案件管辖权方面的提供更的救济途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被当事人滥用。本文以管辖权异议上诉程序的为起点,揭示如何正确使用管辖权异议上诉权的问题。接下来请看下文。
1.管辖异议在一审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 2.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依当事人申请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异议。
人民法院管辖异议申请书的规定是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诉纠纷案件,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具体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应移送至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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