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12月16日起施行。 《解释》对信用卡“恶意...
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 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 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也就是说,您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1、在司法解释中,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款,二是三个多月没有偿还债务。其中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和其他催款文件,所以排除了没有按还的行为。持卡人未收到相关通知和文件,过了一定期限未归还的,不是恶意透支。2、由于恶意透支这类信用卡诈骗犯罪属于故意犯罪,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犯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主要界限,只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才是恶意透支,构成犯罪。在这次司法解释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6种情况。例如,知道无法偿还,大量不偿还的浪费不偿还的借款后隐藏起来,改变通信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缴等。这些情况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3、本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金额,恶意透支的金额是指拒绝偿还未偿还的金额,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征收的费用。3、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善意透支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在发卡银行《信用卡章程》规定的或者发卡银行授权的限额内。根据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的有关规定,透支限额一般按照信用卡的不同种类规定为1万元、5000元、1000元不等。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透支限额比西方发达国家低得多,信用卡消费信贷功能不强,这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不发达有关,也是商业银行为避免恶意透支风险的不得已的做法。 (2)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本息。我国各商业银行将归还本息的期限规定为1个月。信用卡善意透支实质上是持卡人向发卡银行借款,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信贷服务,属于合法的行为,自然不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