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的11号)明确:发展小城镇要统一规划,集中用地,做到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后,可以申请补办。 补办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补办条件: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补办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 2、刊登遗失申明的当日报纸(原件); 3、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可能条件下提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后,可以申请补办。 补办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补办条件: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补办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 2、刊登遗失申明的当日报纸(原件); 3、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可能条件下提供)。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564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