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意条例第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非农业人口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适宜再生育的;(二)经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三)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四)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来我省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的。因为对你的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所以你可以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并确实结合自身情况看。
据了解,《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2年12月1日施行,经2004年6月17日、2014年3月28日两次修正。我省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全省累计少生育4000多万人,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但随着人口增长情况变化,老龄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劳动力资源减少、社会赡养系数提高等问题的不断凸显,在平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基础之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势在必行。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生育政策以及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也就是说,江苏省将全面实施“两孩”政策。
张绍廉在所作说明表示,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将原《条例》第十八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张绍廉表示,我省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为440万左右,预计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3年到5年内,年均出生人口增加20万到40万。政策实施后,短期内可能形成一定的出生人口堆积,但从中长期看,将有利于全省人口结构优化和均衡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3人已浏览
738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4,8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