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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1、员工急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话,用人单位扣除的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工资的20%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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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辞工对你来说,其实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的。正常的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才算合法(试用期3提前3天通知对方)。否则就是与违反了劳动法,但也有例外,比如: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急辞工,如果你找不出单位违法的地方,那么只有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工资核算了。有些公司比较人性化,不扣钱,但是大多数公司是要扣部份工资的。
需要提前30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如果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工单位;如果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依据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员工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工单位。到期后,用工单位必须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按正常工资结算工资,另外,律师建议:为了保留证据,员工可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辞职申请书寄给用工单位,或者,拿一份辞职申请书到当地劳动局备案,如果到期后,用工单位依然不肯放人,辞职者可拿着相关证据到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据此恶意克扣工资待遇或不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建议您先到劳动局去投诉,不成,属于劳动争议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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