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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全由一方出资购得。 按揭买房。只要能证明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房产全由一方出资购得。比如夫妻一方或者其父母单独购得的房产,那么即便婚后才办得房产证,那么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按揭买房。只要能证明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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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一些情况来判断房产最终归属。 1、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而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的,这种情况属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房产证加上妻子的名字,就使妻子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对半分。
婚后买房由一方出资产权归属有以下两种种情况: 第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一方所有,即出资父母的子女,是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的。但是,如果出资方的父母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予给另一方的,则房产属另一方所有,而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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