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
应及时缴纳残保金。每年由地方税务系统收取。未参加年审的,需在下一年年审期间重新审定上一年残保金数据,补交上一年残保金,按日征收滞纳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方式:应缴纳的保证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残疾人保证金的缴纳流程如下: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申报缴纳地点。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3、申报缴费期限。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4、申报缴纳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5、申报需提交的资料。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6、逾期惩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单位每年交一次这个保障金 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 如: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请电话问一下12333了解一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只要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规定,交纳的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具体数额有一个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1人已浏览
2,340人已浏览
1,338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