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4、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5、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由于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在取证过程中,家庭暴力事实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警察记录等证据来确定。对取证方式,当事人可自行收集或向法院申请取证。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可以根据记录、警告书、伤害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并可以查阅本案的相关材料。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了查阅本案相关材料的范围和方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
家庭暴力的举证方式: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等可以自行取证。例如,提供实施暴力的音像证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记录、村委会出具的调解记录等; 2、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无法取证,并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依职权调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