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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2-0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对云南高院的一个回复是这样说的: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据此,如果因罪犯的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如人身伤害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数额要看受害情况。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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