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植物新品种的产生来源于人们对植物的人工培育或者野生植物的开发。 开发改良新品种的动机有很多,例如,使之具有提高质量的特性,以此提升作物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注册登记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下列名称不得用于品种命名:(一)仅以数字组成的;(二)违反社会公德的;(三)对植物新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的身份等容易引起误解的。
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在国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国有单位在国内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审批机关登记,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
(1)单位和个人申请品种权,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当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和品种照片各一式2份,同时提交相应的请求书和说明书的电子文档。请求书、说明书按照品种保护办公室规定的梳一格式填写。 (3)品种权申请的受理机关要收费350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8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5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