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在国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国有...
被宣告无效的品种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宣告品种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植物新品种的判决、裁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以下称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是,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审批机关主要依据申请文件和其他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测试或者考察业已完成的种植或者其他试验的结果。因审查需要,申请人应当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品种权在其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一)品种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的;(二)品种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三)品种权人未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四)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予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品种权的终止,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7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878人已浏览
7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