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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能签和不签可以吗

2021-11-30
补偿不合理不能签。拆迁补偿不合理会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导致拆迁越来越差。因此,拆迁补偿不合理,无法签署。.第二,不能签订空白协议。空白拆迁补偿协议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金额。一旦签订,风险很大,可能会导致原来达成的补偿金额无法履行,同时缺乏证据,难以办理法律手续。三、口头承诺不能信。如果拆迁方只是口头承诺,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全部补偿,一旦对方反悔,没有证据证明协议最初达成,就很难主张当初口头承诺的补偿。征收主体不合格,不能签字。征收的主体一般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现实中,很多被拆迁人直接与未经授权的村委会、开发商甚至施工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是违法的,被拆迁人的权利很可能得不到保障。嗯,关于拆迁补偿协议无法签订的情况就给大家解答一下。

相关法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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