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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交通事故与肺结核之间的关联关系,要进行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机构为当地医学委员会。 2、如果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你是不需要支付治疗肺结核...
如果是你的结核病是职业,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了.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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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若有病假,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期,若是重大疾病,应有相应的医疗期待遇。深圳的相关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医疗期满后,员工要做劳动能力鉴定,若不能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应支付重大疾病补助及经济补偿金。
一医院把本人亲属肺结核误当肺癌进行二次化疗。经协商现医院同意责任纯属院方同意给予患者经济赔偿。但除只赔付在该院有帐查证的治疗费及少量生活费用外,对病人在外就医买药、误工、延误原病而额外产生的医药费、和因化疗导致身体器官损伤,头发全部脱落。以及精神伤害而不予赔偿。请问,这些都是应该赔偿的吗?有没有什么赔偿标准。大致应该怎么算?!1、标准要去做伤残鉴定;2、根据等级确定赔偿;
肺结核不是职业病,不可以要求公司额外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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