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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特点,它不适用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如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 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第一,工作时间不同。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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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五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六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七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一,全职,即全日制用工1,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3,试用期: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期长短的不同,可以约定相应的试用期4,一方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兼职,即非全日制用工1,工作时间: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试用期: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三,暑假工,并非法定的用工形式,暑假工依实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性质适用全职或者兼职的相关法律规定。
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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