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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效力不是优先的。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民法典没有确立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避免赋予...
不公证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的话,有法律效力: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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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不是要去做公证才有法律效力。遗嘱的生效条件并不包括公证,公证只是起到加强遗嘱的法律效力的作用。遗嘱的生效条件为: 1、遗嘱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 2、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3、遗嘱应当能够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愿。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订立遗嘱后,遗嘱人认为遗嘱不当或者有错误的,或者改变主意的,遗嘱人在死亡前均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其原来订立的遗嘱。但应采取一定的方式并遵循一定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立遗嘱人撤销、变更遗嘱时,可以采取与原来所立遗嘱相同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与原来所立遗嘱不同的方式。 原遗嘱是通过公证形式订立的,则不能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方式撤销、变更公证的遗嘱,只能采取公证遗嘱的方式。 遗嘱人以不同方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因此,建议大家在立多份遗嘱时或许撤销变更遗嘱内容时,应按照规定,避免遗嘱无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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