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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企业应按你原工资支付你的月工资,还要支付你因公致伤的医疗费,并且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1、要有实事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员工花名...
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需住院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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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合同期满,构成残疾的,需要赔偿,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伤害医疗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如果两年没有到公司上班,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不想以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先安排其从事其他工作,并找到他不愿意的证据与其解除合同。 3.至于伤残等级,未经鉴定只能根据规范性文件自行判断,如果作为私了的标准不一定准确。如果需要请与我联系,我将为你提供最有利的解决办法!
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呢?有没有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或者通知等?如果公司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2个月工资),我进一步详谈或者微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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