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城市》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
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的,但是已经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的,可以将卖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如果经过审理发现房屋未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的,但是已经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的,可以将卖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如果经过审理发现房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未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未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