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保证人的保证形式是连带责任保证时,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
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直接向债保证人主张债权,没有先后之分。一般保证是指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清偿不了了,才能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两种保证之间的规定有很大差别。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