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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的,应当首先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的...
一个是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是指控股股东用自己持有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市场价格,按一定折扣计算後进行的一种抵押贷款,一般贷款额是该股票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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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工商局登记手续办理流程如下:一、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三、向工商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理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质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6、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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