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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去的车已交付未过户,出了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买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
卖出去的车已交付未过户,出了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买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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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去的车已交付未过户,出了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买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已经交付给对方,车辆实际控制人属于对方,虽然没有过户,但是原车主对于车辆没有相关利益,故不承担责任,应当由车辆控制人承担责任。 但是,卖车建议及时过户,虽然动产以交付作为所有权转移,但是车辆还是登记在你名下,万一发生事故,尽快过户可以避免发生纠纷。
1、不承担。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2、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车辆买卖过户登记,并非所有权变动的公示方式,而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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