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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选举权的人,住在本村,应立即反映县区、乡镇选举办公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选举权被非法剥夺,应该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如果对申诉结果不服...
有选举权的人,就居住在本村,应及时向县区,乡镇的选举办公室反映和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或者选举权被非法剥夺,应该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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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告人执行完毕刑罚之后,且已经恢复了其政治权利的,则可以恢复其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没有被剥夺政策权利,可以参加选举。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二、登记对象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不能:只要当事人符合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的,就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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