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那么就代...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虽然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成年子女只需对养父母尽赡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亲生子女有所区别。 在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应的养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抚助的义务。在法律上主要还是看养子与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但是,有的人被送养后,由于与生父母存在着血缘和亲情关系,还常常会去照顾生父母的生活。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亲生子女有所区别。在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应的养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在法律上主要还是看养子与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自然就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1、收养关系解除,送养子女对生父母不一定有赡养义务。 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恢复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那么他们与生父母及其他亲属间的扶养教育、赡养扶助、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恢复到收养关系未建立之前的状态,而成年子女是否恢复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硬性要求。所以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亲生父母不一定有赡养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